【本報訊】外科專科醫生林崇禮,3年半前在診所為病人進行痔瘡結紮手術期間,因未徵求病人同意就中途換人,改由任普通科醫生的女兒林嘉慧接手,被控專業失德。醫委會昨裁定林專業失德成立,但獲輕判書面警告處分。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指,事件涉及簡單手術,病人因醫生有豐富經驗而求醫,有權在手術前知道負責手術醫生身份。
記者:鄭啟源
案情指,事主余玉愛自2006起,多次因痔瘡問題向林崇禮求醫。2012年3月痔瘡復發,林向她建議可在診所接受橡筋結紮痔瘡手術。余玉愛於同年11月2日,在林位於油麻地診所接受手術。當時余由護士帶到手術室,聽從指示脫褲後,側身躺在手術床並面向牆壁,隨後就聽到林崇禮進入手術室,開始進行手術。惟手術中途,事主聽到有人開門,林同時向第三者說,「我已經做咗啲,剩番啲交畀你」及「唔得,唔得……應該咁」等。
余玉愛手術後回家與女兒談起事件,認為不尋常,手術後6日由女兒陪同再到診所覆診。余的女兒多番與林崇禮對質,林終承認在同一診所執業的女兒林嘉慧有參與手術,又稱林嘉慧已有10多年行醫經驗。早前聆訊期間,林崇禮辯稱手術前曾查問事主,是否同意由林嘉慧參與手術,惟事主堅稱,林從沒問過有關問題,而林的女兒在手術期間亦沒有自我介紹。
經過3日聆訊,醫委會昨裁定林崇禮專業失德成立。醫委會在判詞指,林的女兒林嘉慧毫無疑問有份參與手術,不過今次手術並非要多名醫生合作的複雜手術,單靠一名醫生也能完成。因此病人手術前有權知道手術程序,以及負責手術的醫生資料,以便病人作出適當決定。
團體不滿促檢討罰則
聆訊期間雙方雖各執一詞,不過醫委會認為,從病人病歷顯示,事主對林崇禮充份信任,多年來有多次因痔瘡問題向林求診紀錄,因此難以相信病人會突然同意改由林嘉慧接手手術。而病人證供亦表明,事先根本不知道林嘉慧會參與手術,故相信林在手術前的確未有向病人說明,手術會由其他醫生協助。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稱,林崇禮行醫近48年,以往無失德紀錄,其女兒本身亦合資格做痔瘡手術,因應案情決定輕判以書面警告處分,也不會再對林嘉慧作追究。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今次個案的懲處過輕,擔心未能向醫學界產生一定阻嚇作用,促請醫委會全面檢討過往聆訊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