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的文章提及我一場不知天高地厚的打架,不公平的罰,加上我趣致名字,令我很快在校內成名,亦順利升上中一,當時每一級分4班(A, B, C及D),成績最好讀A班,我是讀B班,成績最差讀D班,並且很多是飛仔,由於我打架一役,自然令到D班很多同學和我非常熟絡,放學後時常和他們到學校附近的涼茶舖流連,認識了九龍城另一間出名爛仔學校的多位有黑社會背景的學生,其他同學仔見到我和爛仔學生一起,對我相當害怕,許多平時以大隻欺欺霸霸的同學見到我也非常客氣,有一次A班一個乖學生得罪了D班同學,幾乎被群毆,剛好我經過,便叫D班同學收手,他們果然收手,我當時非常幼稚,覺得好威,想更上一層樓,就向爛仔學校其中一個大隻有型的學生James說:「我想加入黑社會」,他勸我不好,說他自己入咗冇得揀,我年紀小應該以學業為重。現今回轉看,真的感謝James。
記不起是甚麽原因,我很不喜歡同班一個同學,膽粗粗同James說:「我好想打佢」,James說完全冇問題,結果我們傾好價錢,20元打一次,先交上期10元,打完再交10元,我當時覺得自己醒到不得了,13歲已經識運用金錢在背後指揮一切,回到學校還周圍說:「今晚放學XXX會被打」,消息傳遍全校,校方通知警方,放學時埋伏的警察將James在校外捉住,並搜出其身上的單車鏈,最後是原本被打的同學安然無事,而James則被關進雜差房打了一頓。校方為了校譽,將整件事情低調處理,我也沒有被拉。
校方通知了爸媽,回到家裏,我被罰跪在大門口,面對樓梯(當時的唐樓無電梯,靠樓梯上落,我住3樓,最高7樓),除了2樓住客外,所有同一幢樓的住客都見到我跪在大門口,爸媽輪流用棍、掃把、藤條打我,連續打了兩天,弟妹在旁欲幫無從,爸媽奇怪我錢從何來(我也不記得),跟着每星期只給我2元零用錢。以防我有錢又作亂,學期完結後,校方正式要我離校,不得上中二。
事後爸爸想送我去台灣的學校寄宿,但我真的好夠運,有貴人扶持,我當時的補習老師非常錫我,知道我的惡劣處境,就向她認識任職於英華中學的副校長求助,隱瞞了我是被趕出校,只向副校長說我讀的學校非常多黑社會分子,驚我和弟弟學壞(弟弟和我是讀同一學校),希望英華收我和弟弟,副校長是我補習老師的鋼琴教師,非常喜歡她,於是愛屋及烏,收了我和弟弟入讀中二及中一,英華中學的聲譽遠遠高過我舊學校,我六年班時曾投考英華中一,不被取錄,結果犯了大錯後,反而能入到中二。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其實我也感激我舊學校,沒有對我趕盡殺絕,在我操行一格上,故意不填任何評語(優、良、常、可、劣),補習老師幫我填上「可」,而英華副校長也有意無意不查察我轉校的原因,令到本來一個已走上歧途的儍仔轉眼又重返正途。
在此我再度衷心多謝補習老師,沒有你的幫助,我一定只能入到一些比舊校更差的學校,我的命運就會改寫!
范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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