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成日嘲笑內銀股、三桶油這些國家隊「為國捐軀」,為執行國家任務出賣股東利益,但其實我哋有乜資格笑人?作為上市公司的港鐵(066),咪又係畀大股東香港政府㩒住搶,在民怨沸騰、管治無力的年代,誰人還會理會區區少數股東的感受?
港鐵早前宣佈,接受政府請求,提早一年檢討可加可減機制。芬佬朋友冷笑一聲,說:「上次高鐵包底係咁,今次票價機制又係咁,其實以後唔使簽合約㗎喇,合約精神有乜用呢?你(政府)話提早就提早,咁唔好上市囉。你咁勁,同米高嘉道理(中電)、李嘉誠(港燈)講重新檢討SoC(利潤管制協議)囉,告到你甩褲啦。」
在高鐵一役,港鐵已違反商業原則,放棄原本在合約中訂明只做project manager、收fee的經營模式,改為為高鐵日後超支費用「包底」。交易之所以最後獲股東通過,除了因為港鐵用派特別息來綑綁這議案外,另一關鍵因素是「timing」──事關今年市況低迷,芬佬難搵食,工都唔知仲有冇得撈,要佢哋為原則、否決一間可能是今年portfolio中少數有正回報股票的派息建議?「唉,芬佬都係好短視㗎咋。」
現時港鐵的票價調整機制,是當年和政府協議所得,主要以通脹及工資變動作參考指標,有方程式計數。儘管你會話港鐵年賺百億、仍年年加價,但港鐵確實沒有調整票價的主動權(不計為平息民怨而提供的優惠)。如要怨怪,當年提出、贊成此機制的高官議員,是否有人睇漏眼,原來機制根本唔能夠及時反映香港經濟的變化?還是忽略了社會對公共事業,其實會有更高期望?
據講,張炳良局長認為港鐵以往只做「經理人」的模式是一個錯誤,現在要撥亂反正。作為政治官員,執行政治任務,這沒問題。但一眾高官收得幾十萬一個月,咁高人工,點解?就係因為佢哋必須扭盡六壬、熟讀規矩,想出既可跟住遊戲規則、又能達成任務的方法,而唔係下下挾民意壓死蟹,輸打贏要搬龍門。我贊成港鐵減價,但前提是不應損害合約精神,和上市公司其他無辜股東的利益。要撥亂反正嗎?真正的錯誤,其實由港鐵上市那一天已經開始。
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