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叔家族公司違令】
【本報訊】「新界地王」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家族的公司,名下元朗大棠農地涉非法填土達2.4米高,規劃署發違例通知及要求還原未獲理會,土地更被鋪上瀝青變身停車場。公司違抗修復農地命令300多天後,終被規劃署票控,暫承認其中1項控罪。裁判官質疑規劃署拖延檢控,又認為公司稱需4個月還原土地是不能接受,「聽日就要做啦!4個月,樓都起到出嚟!」
涉大棠地鋪瀝青泊車
據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料,3名股東兼董事為劉皇發長女劉麗芬、長女婿黃汝坤及三女婿余漢坤,其中劉麗芬持股98%。兆駿涉沒按強制執行通知書還原土地,被控共3張傳票,昨由公司代表關昌英應訊,承認其中1項涉及約554平方米農地的傳票,下月25日再提訊,其餘兩張傳票需待控方整合案情,下次開庭時答辯。
涉案地盤是大棠第117約地段1334至1337號之部份、1338號A段之部份,及毗鄰的政府土地,屬農業地帶,1990年時是植被及耕地。前年2月,規劃署發現地盤遭人用石頭、碎磚及建築廢料填高約1.7米至2.4米,去年1月23日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規定兆駿3個月內移走填土物料並須種草。惟土地至今仍未還原,上月更被發現地盤西面鋪上瀝青,停泊拖頭連拖架及存放大型金屬容器。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質疑規劃署在修復通知到期後316天才提控太久,控方解釋需時量度填土高度及索取法律意見。兆駿代表承認處理怠慢,承諾4個月內將土地還原,但馬官要求4周內先移除全部填料。
據報道,兆駿發展2006至08年間斥資約3,100萬元收購大棠村附近最少9幅地,2011年向城規會申請於大棠建351幢村屋,但因環團反對而撤回。2013年規劃署亦曾發現兆駿在大棠違例填土,面積相當於兩個香港大球場。
案件編號:STS2107-09/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