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於佔旺期間高調拆路障的「光頭周」周念慈,涉去年6月聯同他人就油麻地一幢大廈的維修工程,向建築公司負責人勒索茶錢,及後又要求已報警的負責人銷案。周否認串謀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昨裁定控方證人證供前後矛盾,認為建築公司負責人或說謊,裁定周脫罪。法官指周欲做中間人調停事件卻惹來「一身蟻」,寄語他:「唔好江湖事江湖了,應該交畀警方了。」
控方證人證供矛盾
法官指建築公司負責人曾慶允供稱被「阿慈」勒索,事後要求他人幫忙找「阿慈」,自稱沒「阿慈」電話,但通話紀錄顯示曾試過致電周念慈(49歲),推斷曾可能沒說實話。法官稱公司另一負責人陳紹儀曾找友人約周講數,友人表示會面時陳不在場,惟陳卻稱自己在場,兩人證供有矛盾。法官續稱周交收金錢時,曾影印自己身份證,認為沒勒索匪徒會明目張膽地留下身份證證明,稱這點對周有利。
法官最後寄語周「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指有證據顯示周曾參與,事實如何只有周自己知,勸周以後少理江湖事。
案件編號:DCCC749/15
■記者蘇曉欣、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