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補鑊遭質疑違規

控方補鑊遭質疑違規

【本報訊】控方早前傳召政府高級新聞主任作供,圖證明亞視新聞播放前,特首已公佈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但因主任不記得發稿日期及時間,導致相關資料不能呈堂。控方為求補鑊,上周向政府新聞處技術人員取得誓章,欲藉以補回發稿日期時間,遭辯方質疑違規。

官:應變方法欠佳

辯方大表不滿,指控方於開案後仍不斷增加證據,且未有按《證據條例》及時通知辯方,質疑控方代表梁卓然「貴為副刑事檢控專員,點解唔一早準備好,讀法律第一年學生未必知,第三年學生讀到證據法一定會知」。控方昨欲向法庭呈遞的,是立法會會議紀錄及以誓章形式製成的電腦證書,以作為環境證供。辯方反對後者呈堂,指案發至今一年多、正式落案大半年、審訊亦已進行5天,但控方仍然不斷增加證據,反而所謂有利辯方的調查則「石沉大海」。
辯方指法例訂明,控方要於14天前將呈堂證據通知辯方,但現時只得6天,不明為何控方如何孤注一擲,連不符程序的證據也想呈堂。最終裁判官酌情批准證物呈堂,認為不會做成不公,但明言控方應變方法欠佳。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