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代供養女友「否則對唔住媽媽」醫生與八旬盲父爭亡母屋

拒代供養女友「否則對唔住媽媽」
醫生與八旬盲父爭亡母屋

【本報訊】八旬老翁雙目失明及不良於行,早前遭醫生兒子及兩名女兒入稟控告,要求他交出亡母購買的坪洲石屋,老翁則反申索向兒子追債39萬元。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兒子供稱母親死後,父親於內地覓得第二春,更要求他出錢供養其女友。他稱父親女友「唔正經」故拒絕,父子關係即變差,他解釋:「呢個係我嘅底線,如果我咁做,我就對唔住媽媽。」
記者:蘇曉欣

原告庾智文(43歲)、庾彩鳳及庾岱娜與父親庾業林(83歲)爭奪亡母留下的坪洲石屋,曾於內地行醫的父親昨日由男友人及女友陪同下坐輪椅到庭。代表律師指被告自2008年起雙目失明,聽力亦有問題,庭上須佩戴擴音器。
原告代表律師陳詞指,1985年原告亡母全資購入坪洲石屋,至2006年6月去世。
原告父親後主動提出「分身家」,並吩咐幼子庾智文成為遺產執行人,稱將石屋分予子女,他則搬到東莞物業居住,但妻剩下的現金則歸他所有。原告指父親與幼子的聯名戶口中,存款最多曾有110萬,幼子沒動用過分毫。

指父曾到澳門誣告詐騙

原告律師指一家人關係一直融洽,惟2010年起轉差,因父親要求幼子出錢供養其女友。幼子拒絕後,父親不但曾到澳門誣告幼子詐騙,更發律師信向幼子追債。原告律師解釋所謂欠款,部份是父親及母親給他裝修澳門新居的費用,其餘是母親餽贈。
擁碩士學歷、現於澳門任職骨科專科醫生的幼子庾智文供稱,曾多番邀請父親到澳門居住,或是在港聘請工人照顧父親,但均遭對方拒絕,堅持要在內地自行聘請工人。

失明的83歲被告庾業林昨坐輪椅到庭。

父:我冇大婆唔算包二奶

幼子續問父親是否「包二奶」,父回應指「我冇咗大婆,唔算係二奶」。他表示父親女友姓陳,父親結識陳後頻頻向他要錢,如不答應付錢,就恐嚇會令他身敗名裂及殺他全家。
幼子指陳非真心照顧父親,直言陳出現令家人關係轉差。被告律師則指,父親對幼子稱陳「唔正經」耿耿於懷,要求律師幫他澄清陳是照顧他的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J1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