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點名批評《壹週刊》派記者到美國史丹福大學「滋擾」他女兒梁頌昕。短短百多字的講話,講了兩次要譴責。
《壹週刊》做了甚麼錯事、壞事,怎樣滋擾他女兒,值得如此大動肝火?
其實,《壹週刊》只是派了兩名特約記者,到校園採訪梁頌昕。「我爸是梁特」鬧得滿城風雨,傳媒派員採訪新聞人物,在我看來是履行天職,對市民來說是功不是過,何罪之有?何況梁頌昕不是3歲小孩,而是廿多歲成年人,既然她在機場享受了「我爸是梁持」的「權利」,有時難免就都要履行「我爸是梁特」的「義務」,例如接受傳媒追訪。如果她不想繼續活在傳媒監察下,不妨和香港人一起叫「梁振英下台」,香港人很歡迎。
而且,梁振英所謂「滋擾」梁頌昕,是記者到校園採訪,「長時間坐在頌昕課室門口」等候她出入。記者靜靜坐在門口等被訪者,在我看來,是文明到不得了的採訪手法,這樣就叫「滋擾」,只證明梁振英認為傳媒應該都是「姓黨」的。
至於所謂「長時間」,又是語言偽術。梁振英自己沒有說長時間即是幾長,但根據《壹週刊》的聲明,原來只是4個小時。等4個小時就叫長時間,實在暴露了梁振英對傳媒工作的無知。如果4個小時都叫長,忍受梁振英管治已近4年的香港人真是情何以堪!?
昨日在節目中採訪《壹週刊》總編輯黃麗裳,她說自己曾經日日去高爾夫球場等李嘉誠,李嘉誠不單沒有罵,下雨反而遞給她一把傘;她去教堂等曾蔭權,煲呔面燶燶,但最終都答她問題。3位特首,她認為梁振英是對新聞自由最差的一個。
同意。梁振英上台之後,練乙錚收過律師信、我在商台被封咪、《蘋果日報》被抽廣告,這些通通都有他的身影。而梁政府「消滅」了正式的記者會、引入「半夜雞叫」深宵才發佈的新聞稿,也劣績斑斑。所以,《壹週刊》昨天被罵雖然冤哉枉也,但「犧牲」是有價值的,起碼又提醒香港人,要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梁振英一定不能留。
李慧玲
周一至周五刊出
http://www.facebook.com/hammerou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