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前收錢 三海鮮檔被控

舖前收錢 三海鮮檔被控

【本報訊】食環署人員昨午到旺角奶路臣街街巿至少3間海鮮檔放蛇,指店員在門外放置貨品及收錢屬無牌販賣,4名店員被捕。有海鮮店東主指當局一方面容許他們在行人路上「朝桁晚拆」擺賣,但今次卻以此荒謬手法檢控,做法不公道。

多個海鮮檔檔主與食環署職員對峙,雙方一度口角。司徒韋桐攝

商販︰當局承諾「朝桁晚拆」

培仔海鮮東主培哥指該店在奶路臣街街巿經營20多年,店舖以悅興盛肉食公司名義領有新鮮糧食店牌照,約20年前聯同附近多間海鮮店負責人與食環署人員及區議員開會,獲當局承諾在舖前行人路「朝桁晚拆」擺檔,多年來相安無事,其店在店外行人路位置擺賣海鮮;但4日前有食環職員突到場指不能在店舖以外地方收錢或找贖,否則會被控無牌販賣,商戶無為意此「忠告」。
至昨午3時許,食環署職員扮顧客到其店外以100元鈔票買一份20元貝類,店員走入店內取出80元找續時,對方即表露身份指店員無牌販賣。培哥與食環署人員理論,其他商戶亦因店員中招加入聲討,與10多名食環職員口角,警員到場戒備,事件擾攘約兩小時後,食環署將4名被捕店員帶到旺角警署辦理保釋手續。
培哥指當局以在店外收錢為理由檢控不合理,「政府畀我哋擺出來,但唔准在店外收費根本想趕絕商販」。食環署回覆稱小販事務隊昨於奶路臣街一帶執法,發現有店舖於舖前的酌情容許範圍外販賣,遂檢控有關人士。商販反駁食環署無釐清何謂酌情容許範圍。
■記者司徒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