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籍」漢拒遣返內地

「無國籍」漢拒遣返內地

【本報訊】聲稱在港出生後被父親帶到台灣遺棄的一名男子,2007年輾轉自內地偷渡來港後不獲居港權,內地又拒接收,淪為無國籍人球。去年他提出司法覆核以求留港,原定6月審訊,惟內地當局追查下發現他是內地居民並同意接收。入境處昨向法庭申請撤銷案件,申請人反對,並要求進行DNA測試確認身份,法庭押後裁決。

陳文敏指當局證據不足

代表申請人許永杰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引述深圳當局信函指,循申請人被捕時隨身手機內載的內地身份證號碼追查下,今年1月確認其身份,但直至2月才赴福建省安溪縣「許永潘」的家鄉查證,並憑申請人於2011年拍的照片,經其家人確認正是他們失蹤19年的家人。
陳文敏稱,有關證據不足以確認申請人就是許永潘,入境處處長有責任確定身份才遣返。入境處則反駁指無責任核實被遣返人士身份,否則會加重入境處工作負擔,亦僭越其他地方的司法管轄權。
案件編號:HCAL106/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