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香園:修例「回水」難度高 - 密西比

樂香園:修例「回水」難度高 - 密西比

俗言有云「悶聲發大財」,故「有錢萬事足」的基金們,除了事非得已,否則都不願暴露於人前。不過,美國著名基金貝萊德(Blackrock)上周卻一反常態,高調去信港交所(388)要求修例,希望日後可硬性規定,任何上市公司若持有過剩現金(較淨資產多出50%),要向股東「回水」。
「回水」乍聽很吸引,但細心想,執行上實在問題多多,例如為何要將「回水」界線定在較淨資產多出50%?為什麼不是100%?是否所有公司也要遵守?外國沒有相關成功先例,為什麼香港要貿然實行?越想下去就越多問題。
有基金朋友笑言,貝萊德建議很有趣,個人當然非常支持,惟要成功修例相信很困難。他說:「要成功立例要求公司派發過剩現金嘅難度,相信唔低過立例要求香港所有已婚男人,要將份糧畀晒老婆……建議真係得啖笑,輸到傻咗啩。」
立法要求男人把薪水給予老婆,勝算應高過要求持有過剩現金上市公司「回水」,起碼會有一半人支持,另一半亦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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