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又到NBA迷每年最期待的日子:16隊生死廝殺的季後賽展開了。相比常規賽,季後賽的強度大大提升,每一場球都是一次戰役,每一次攻防都寸土必爭。再加上陷入瘋狂狀態的主場球迷,整個氣氛截然不同。說真正的NBA在季後賽才開始也不為過。
但是這個差別也令人不禁檢視:NBA每季82場常規賽是否過多?82場球是NBA自60年代的傳統,當年決定打這麼多,我估計第一個原因是NBA那時還不算受歡迎,需要較多場次的門票收入去維持球隊;第二是在未有或未普及電視轉播球賽的年代,NBA為了擴張市場,常安排在球隊城市的周邊城鎮作賽,因此需要較多場數。
但到了現代,這個82場數似乎有檢討的必要。首先是球星在頻密作賽下累積的傷患和勞損,不時導致球星缺席,令季後賽失色;而常規賽數如此多,也令每場重要性減弱,球迷的投入程度較低,甚至有時變成例行公事。拿NFL美式足球來比較,NFL球隊每季只打16場常規賽,每星期一仗,球迷有很多時間培養對賽事的期待,而且每一場都攸關季後賽出線和排名,緊張投入程度非頻密的NBA常規賽可比。
當然如果真要縮減NBA賽事數目有很多阻力,最明顯莫過於門票和轉播權收益,整個營運結構都要改革。另一個重大影響是好些歷史統計紀錄,例如球星的總得分或籃板數字,一旦比賽場數改變了,新舊統計就再難作公允比較,也是一個難題。
喬靖夫
小說家+武道狂+籃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