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官員 佛院住持罰千元

打傷官員 佛院住持罰千元

【本報訊】屹立調景嶺59載的普賢佛院去年遭政府收地逼遷,住持拒遷走自焚抗爭,至今年1月城規會開會討論改建時,他向民政處一官員批肘,打傷對方臉部。住持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1,000元,求情時透露佛院物品全被沒收,就連母親骨灰也下落不明,他向外籍裁判官自白:「I have nothing(我一無所有)」。

收地後遺失母骨灰

被告劉建國(57歲)指,收地令他失去住持工作,要流落街頭靠綜援。律師指被告與事主、即西貢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因收地問題多次見面。今年1月22日城規會議,被告與郭碰面,情急向郭追問母親骨灰下落,但郭無視他,他一怒之下才犯案。劉於庭外指寺內物品全被充公,連胞兄遺在屋內的銀包也不准帶走。寺內還安放兩抗日軍人骨灰,及近百年歷史文物,全下落不明。
案件編號:ESCC1171/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