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遊泰虛報遭輪姦入獄年半

2003年遊泰虛報遭輪姦
入獄年半

【本報訊】2003年6月3日,蘇亮熒向泰國警方報稱在曼谷國會大樓外遭4名男子輪姦,引起港泰傳媒廣泛報道。惟泰國警方調查後指事件疑點重重,更稱蘇未能提供被強姦的證據,反控告她報假案兼影響泰國聲譽,判她入獄一年半。蘇早前受訪聲言當年遭冤枉入獄,但很享受泰國帝皇式監獄生活,捨不得離開。

稱不捨帝皇式監獄生活

蘇亮熒2004年8月與一萬名囚犯同獲泰國皇室特赦,提早4個月出獄。她返港前向泰國國民道歉,但泰國警方指蘇虛報遭人輪姦,嚴重損害泰國聲譽,把蘇列入永不受歡迎名單。蘇早前受訪時卻指其實很喜歡泰國,打算改名後再訪當地。
事隔多年,蘇澄清說事發當晚獨自購物後乘「篤篤」回酒店,其間倦極而睡,醒來發現身邊多了幾個男人,其中一人用刀指着她的腰,還對她拳打腳踢。
後來,她被扔出車及推入公園內,感到「俾人喺後面搞」,「搞咗幾次」後幾個男人起爭執。滿身傷痕的她被抱上車,駛到所住酒店對面被拋下。
蘇向契哥張遠豪求助謂「俾人輪咗」,二人報警。為使警方重視及加快調查,張的女友訛稱他們是香港記者,要脅若不調查便會報道事件。蘇指結果假扮記者一事被揭發,泰國當局轉移視線,不理強姦案,反指控她說謊。當局為蘇做的醫療報告更指蘇沒受傷,且多年沒性行為,她稱其實當時下體流血。
蘇最終認罪,她憶述初入監房很難受,但慢慢融入其中,更過着帝皇式監獄生活,「入面收黑錢明碼實價,要乜有乜,可以叫薄餅、燒雞,可以整頭髮,仲有兩個工人幫我煮飯同做清潔」。蘇坦言「其實好享受,好唔捨得(出獄),想喊」。
■記者羅日昇、黃幗慧、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