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23日晚汲水門大橋被躉船吊臂撞毀,引致大嶼山交通癱瘓。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提訊,運載躉船的拖船船長黎木喜(63歲,圖)被控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及一項碰撞汲水門橋的交替控罪。拖船及躉船東主各被海事處票控碰撞汲水門大橋,案件押後至6月2日再訊,讓辯方考慮是否安排專家證人。
控方指黎當晚身為拖船「永照號12」舵手拖着逾41米高躉船「新財威8號」,沒對大橋風險全面評估,沒因應環境以視力及一切方法保持警覺。拖船擁有人是永業機器工程有限公司,威耀工程有限公司為躉船船東,兩公司被指違反《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控方將傳召10名證人,其中一人是專家。
案件編號:TWS4887-88、TWCC801/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