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政策規定縱容低市價聘外勞

違政策規定
縱容低市價聘外勞

【本報訊】現時政府設多項輸入優秀人才計劃,讓海外或內地專才來港工作,但政策要求外勞工資不可低於市價以免與本地人士「爭飯碗」,並要說明該職位未能聘用本地僱員原因。審計報告發現入境處曾批准薪酬低於市價的人來港工作,部份個案亦未按規定,要求僱主證明因未能招聘港人從事相關工作才輸入外地專才。

IT經理月薪「劈價」一半

審計署查核2010至2015年51宗資訊科技(IT)經理職位獲批個案,13宗個案月薪福利低於3萬元,平均2.3萬元,低於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該職位月薪3.5萬至6萬元;同期217宗會計或財務經理職位獲批個案,56宗月薪福利低於3萬元,平均2.2萬元,同樣低於統計處所指平均月薪為4萬至7.2萬元。
審計署亦抽查20宗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批申請,發現7宗個案入境處無要求保證公司提供證明,確認已盡力招聘但未能覓得本地人擔任有關職位,亦無文件記錄不索取證明的理由。審計署認為入境處有需要發出指引列明程序,入境處指上述個案負責人認為申請人薪酬福利與市場水平大致相同,但未有以文件記錄理據。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