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有申報村屋僭建照獲豁免

業主有申報
村屋僭建照獲豁免

【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情況普遍,差估署有權對興建超過3層高的村屋撤銷其豁免差餉資格,但審計署檢視228間村屋地租紀錄,發現18間村屋申報樓高4或5層仍獲豁免,即差估署明知不符準則卻無撤銷其豁免資格。審計署更揭發多年來差估署從未因村屋違規僭建而撤銷其豁免資格。
法例規定在指定鄉村的村屋和農地,及鄉村區以外由原居民佔用的村屋均可獲豁免差餉,條件是建築物不能超過3層高。截至去年12月,本港105個指定鄉村區共1.6萬間村屋,及指定區以外共2.5萬間村屋均獲免差餉。
審計署檢視9個鄉村區內228間村屋,發現18間在1997至2009年間已申報其樓層達4或5層,明顯不符規定,差估署卻無撤銷其差餉豁免,2015至16年度涉及差餉租值為46,680至236,400元,但因有追溯時限,這批村屋有4至16年的差餉已無法追討。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