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萊德促現金過剩公司派錢去信港交所要求修例 業界料難成事

貝萊德促現金過剩公司派錢
去信港交所要求修例 業界料難成事

【本報訊】貝萊德(Blackrock)有感惡鬥國際資源(1051)失利,高調去信港交所(388)要求修例,希望另闢途徑「收數」。貝萊德直指任何上市公司持有過剩現金,應該向股東「回水」。業界對此意見分歧,惟認為修例一事甚難成功,若成功修例,料會影響上市公司投資。
記者:岑梽豪 黃翹恩 林靜

貝萊德亞太區企業管治團隊主管Pru Bennett,日前接受彭博訪問時稱,若上市公司所持現金,較淨資產多50%,就應該透過派息、回購或其他途徑,將多餘資金派給股東。
她直言上市公司大部份資產為現金是不合理,故希望今次修例後,可以防止再出現如國際資源這類公司的情况。
港交所發言人稱,不會評論個別市場人士的建議,現行規則下,交易所是不能強制上市公司分派現金。被點名的國際資源,亦不回應今次事件。

惠理:建議未嘗不可

基金界對此持不同意見,以立投資董事總經理林少陽則贊同貝萊德提案,但需要界定公司是否有實務。他直言市場上有不少類似公司,尤其是早一輪「啤殼潮」後。雖然法理依據不太強,監管機構未必有所行動,「問題係呢個遊戲真係唔公平」,因不少公司投票控制權由大股東掌控,對基金及散戶不利。
惠理基金投資董事周翊祥指,貝萊德今次倡議的議題未嘗不可,因本港不少上市公司,資本管理方面較差,持有過多現金。不過,他認為成功修例機會不大,「好難用上市規則去做,咁樣限制上市公司的業務彈性」。他舉例指爪哇控股(251)早前出售資產,套現100億元後,可能要持有現金待下次投資機會,「中間呢段時間派咗息,第時要錢嗰陣又供股,股東咪又會嘈」。另有對冲基金經理認為,港交所不應強制公司派現金。

憂企業或刻意造數

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指,現時國際自由市場,鮮有刻意規管某種商業活動,例如持有多少現金;餐飲、旅行社等個別行業會持有較多現金,而成立時間較短的公司,為應付業務及擴充,難免要持有較多現金,認為規管有難度,指「界線可以好模糊」。
同時,若上市公司刻意在公佈業績前,壓低現金比例以滿足條例要求,「變成刻意造數」。他認為可在現行要求之上,加強公司對現金資產的披露。
國際資源與貝萊德的惡鬥,始於公司早前宣佈出售印尼金礦,換馬投資金融、地產等項目,並惹來第二大股東貝萊德強烈不滿,最後國際資源以接近60%股份贊成出售金礦,令貝萊德敗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