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2年國慶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圖)事後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即指他曾吩咐下屬不用依例驗船。案件昨於區院正式開審,辯方反對控方陳詞提及南丫海難,指本案只涉救生設備法例,與海難無關。控方坦認證供不會將船上沒足夠救生衣與海難扯上關連,提及海難只為指出蘇失職的嚴重性。法官終裁定控方陳詞需刪去海難部份。
記者:蘇曉欣
被告蘇平治(58歲)否認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間,身為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故意指示下屬不需執行法例驗船,即檢查客船上的救生衣是否夠法定數目,其後亦沒取消有關指示。
昨甫開庭,辯方即指控方開案陳詞中提及2012年南丫海難,認為撞船與本案無關,要求控方刪走。控方反駁相關段落只是陳述海難資料,稱事件已成歷史。法官亦問控方海難與本案是否相關,控方續答海難可證明控罪屬真確,強調控罪嚴重,而事實上亦基於有人失職,造成船上沒有救生衣。
法官問控方會否傳召專家證人講述救生設備,控方指不會,並稱控方案情相當簡單,即船上有足夠救生衣屬法例規定,惟被告卻吩咐下屬不需依照法例。法官續問審訊時會否有證供講及船上沒足夠救生衣導致有人傷亡,主控則稱不會。
總驗船主任:極少親自驗船
控方及後讀出開案陳詞,指2007年有新法例生效,即規定本地客船需有100%數量成人救生衣,及5%數量兒童救生衣,當時海事處給予船東或船廠一年寬限期,直到2008年1月2日才正式執行新例。惟不少船東或船廠均因錢銀問題,對新例感到不滿。
控方傳召首位證人、已退休海事處總驗船主任歐陽俊德,他供稱在職期間不會要求驗船督察於驗船後向他匯報,亦極少親自驗船,只會監管驗船情況,並間中抽查驗船督察撰寫的驗船報告。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3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