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錯字唔影響口供真實性

CY:錯字唔影響口供真實性

【本報訊】梁振英昨面對黃毓民就其供詞準確性的質問時多次答非所問,多次以「口供真實代表我本人對事件嘅供述」一句欲解畫,甚至供稱「口供有文字上嘅錯誤,唔影響口供嘅真實性」。

三次誤稱裁判官為主席

其實今次並非梁振英首次宣誓下在法庭作供,早於2001年他曾以測量師證人身份就華懋如心廣場的民事案出庭。他昨被問及看見標語示威是否感到「好煩」時,回應「議員有任何訴求,可透過答問大會提出,不應作出滋擾行為」。被問及其行為是否可理解為處變不驚,梁則舉例指:「常識告訴我哋,外國政要喺保安嚴密下都會受到襲擊,我必須履行我嘅工作。」
當被質疑書面證供與庭上所述有矛盾時,梁作出解釋後更引經據典,指自己「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但他其後承認口供多處出錯。整個盤問過程中,黃、梁雙方一度針鋒相對,恍如在立法會會議廳內,而梁亦三度「擺烏龍」誤將裁判官稱呼為「主席」,黃及後笑指「佢係法官,唔係主席呀」。
而裁判官在處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作供程序時也出現蝦碌,主動問黃,張是否需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黃指「佢唔係立法會議員嚟㗎」,裁判官聞言後稱:「哦,佢唔係立法會議員呀。」
■記者楊思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