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門事件是否特首濫權?前港區人大朱幼麟踢爆事發時與梁振英通電的航空公司女職員「講到喊」,又指當時航空公司曾反建議可代梁頌昕將行李送到三藩市,卻被拒絕。所說的是不是事實?要當天「講到喊」的女職員不顧自己的職業前途甚至個人安危勇敢站出來指證,未免不近人情。但如果真的並無朱幼麟所說情事,那麼689應接受朱的建議,由他本人和航空公司、機場保安公司當日參與梁頌昕行李事件的前線人員,出面講清楚發生了甚麼事。倘若不這麼做,就難免反證了朱幼麟所言非虛。
退而求其次,至少航空公司要澄清一下吧。但國泰只聲明對涉事職員被辭退的傳聞毫無根據,但對其他言論恕不評論。其他言論不就是朱的言論嗎?
保安局、民航處、運房局等政府部門,迄今為止對行李門事件的回應,只強調一點,就是當日送還梁頌昕的手提行李是經過安檢的,因此不構成任何安全或違例問題。但空總總幹事吳敏兒拿出國際組織的安檢和訓練文件的白紙黑字,列明行李必須由物主帶同安檢,並要安放在桌上而物主可打開供檢查。一些傳媒進行測試,都證明不可以由非物主代帶手提行李過安檢。
保安局長黎棟國說:「只要經過檢查,機場職員可代物主攜入禁區送還。」民航處長羅崇文說:「根據保安程序,行李不必和物主一起受檢查。機場職員有時也會代乘客攜行李入禁區。」兩人還說這類事情甚多,以前有,將來都會有。既然很多,能否舉其中一個案例呢?沒有。這裏很明顯存在兩個不同標準。究竟是必須由物主同行同檢呢,還是一直有機場職員代物主過安檢呢?這可不是一樁小事,而是涉及航機安全的大事,與空服人員和所有乘客的性命攸關。如此重要的事,政府是否應該交代清楚?立法會議員要求引用權力與特權法調查也是應有之義,但在建制派護航下被否決了。
行李門事件經連日來發展,由689推卸責任予機管局和航空公司的語言偽術,傳媒測試,空總示威,朱幼麟踢爆,和政府的不負責任的回應,其實真相已幾乎呈現了。官員、建制派和幫腔輿論不斷為689擦屁股,包括已過安檢說,香港只是一人有特權說,應改安檢制度說,關顧家人乃人情之常說,同類事件常有發生說等等,都無法解釋香港是否應該嚴格執行同行同檢的國際標準,是否有人可以有不遵守安檢制度的特權。因此,所有的擦屁股者,不僅無法為主子清理,反而自己沾得滿身污穢。特首一人一家之事,成為整個政府和建制派之事。抱住689這個特大負資產,建制派九月立法會要怎麼選?明年的中共欽點的特首選舉還會有一點點公信力乎?明年回歸二十年的慶典會不會成為港殤?北京的主事者會思考一下吧。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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