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珍子公司擬引免責條文

同珍子公司擬引免責條文

【違規賣樓案】
【本報訊】同珍集團旗下公司涉前年2月售樓時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包括部份合約未列明實用面積、未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提供售樓說明書、價單等,遭票控19項控罪,是條例生效3年來檢控首例。案件昨預審,被告首聯有限公司的代表(圖)稱將引用條例免責條文抗辯,即已做合理預防措施及作出應有努力避免犯法。案件6月2日開審。
涉案樓盤為深水埗富雅閣。控方將傳召銷監局調查主任、一名買家及其地產經紀作證人,以證明被告沒將賣方資料表格交給該買家,及沒向銷監局提供有關文件。辯方有2名證人。
案件編號:KTS21568-572、595-608/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