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否認審查「自治」單張

選舉處否認審查「自治」單張

【本報訊】去年區議會選舉及早前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均有候選人的宣傳單張因有「勇武抗爭」、「自治」、「自主」等字眼,被選舉事務處指牴觸《基本法》,郵政署拒絕免費郵寄傳單予選民。多名議員昨在立法會跟進此事,當局堅稱非政治審查,只強調不會參與非法行動。

稱免政府參與非法行為

人民力量陳志全昨詢問選舉事務處是否有指引,「自主、自治、勇武、港獨呢啲(字眼)都唔使諗?」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稱沒有,重申候選人要聲明擁護《基本法》,當候選人行為、言論與聲明牴觸,可能構成非法行為,為免政府資源參與非法行為,宣傳品或被修改或拒絕郵寄,強調不存在政治審查。
公民黨毛孟靜追問:「一句口號『港人自決』你接唔接受?」李柏康說不可只看4個字,情況千變萬化,每個個案要按前文後理,並諮詢律政司意見。民主黨劉慧卿質疑政府若指不應資助涉非法行為,為何有關參選人又會獲政府每票14元的資助及可以出席論壇?她強調並非意指有關行為犯法,只欲指出政府自打嘴巴。
李柏康同時指,過去選舉不時被揭有安老院長者被迫登記為選民、被安排投票等,選舉事務處今年向全港護老院發出指引,提醒管理人登記必須出於自願,且要保障私隱,長者個人資料不可用於登記外的用途。
■記者陳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