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告認在死者大腿內側打針

有被告認在死者大腿內側打針

【石屎藏屍案】
【本報訊】荃灣工廈石屎藏屍案繼女疑犯「小草」於前日提堂後,3名男疑犯昨亦由警車押到荃灣法院提堂,3人共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應訊時皆表現平靜。控方申請將被告續交警方拘押,以便未來3天進行認人手續,並透露被告向警方招認,指有人在死者大腿內側打針,及用哥羅芳蓋着死者口鼻。案件下周三再提訊。

三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及張善恆(23歲),均報稱無業,而曾報稱住於案發地址。控罪指3人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的9樓D室單位內,與「小草」何菱瑜(18歲)串謀、同謀及議同謀殺張萬里。劉昨聘請私人律師應訊,曾和張則由當值律師代表。

被告曾祥欣昨由警方拘押至下周三再訊。
陳善南攝

還押警署等候認人

控方申請押後至下周三再提訊,其間把被告還押警署,以便做認人手續,避免懲教押送犯人去警署的行政時間,及懲教只能帶犯人去指定警署認人的限制。控方亦指三被告警誡下有招認,稱有人向死者大腿內側打針,及用哥羅芳蓋着死者口鼻,將於押後期間進一步調查。
三被告均沒申請保釋,但曾和張反對還押警署,律師指曾有皮膚敏感及出疹症狀,醫生建議留在清潔及乾爽的地方;劉不反對安排。裁判官質疑數天後再提訊,不見得可節省多少人力物力,並不悅地問控方:「懲教同警方都係紀律部隊,你同我講由懲教帶去警署會有難度?」
控方回應指警方已邀請證人在未來3天認人,但指定警署的排期已滿,最快下周三才有空檔;若被告不還押懲教則可用其他警署。控方續指被告若有皮膚病,警署會安排洗澡及醫生診治,並提供獨立監倉,曾和張最終接受安排。
據報道,警方上月30日在案發單位,發現一個注入水泥的方形木箱,箱底有一張床褥墊住屍體,單位內放置大量臭丸及空氣清新劑。4名疑犯上月11日前往台灣,本周先後回港。
案件編號:TWCC762/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