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捲卡拉OK非禮事件

原告曾捲卡拉OK非禮事件

【本報訊】本案引起市民熱話,不少人均好奇原告是何方神聖,惟姚判決當日未有到庭,《蘋果》追查後發現姚原來任職警員,曾於旺角一卡拉OK被指扮歌星李克勤唱《舊歡如夢》時舞姿前後擺動身體,碰到兩名女子的胸及臀部,因而被控非禮。

母盼子「唔好搞咁多嘢」

現居於警察宿舍的姚垂廣(44歲)當差多年,現職高級警員。本報記者成功用電話聯絡上姚,他對案件不欲多談,認為案件尚未完結,稱夜場老闆或上訴。他透露仍未傾妥賠償價錢,強調:「單嘢唔係我話晒事,平機會都有份。」
據姚友人形容,他為人正義自小志願當差,年少時父因病自殺,由母一手帶大他和兩弟妹。記者找到姚母,她受訪時只說:「叫佢唔好搞咁多嘢呀,一陣人哋尋仇,佢就話得啦,真係俾佢激死。呢啲嘢(收費不公)又唔係佢職責範圍!」
姚亦曾涉其他官司,於2006年因受傷控告警務處。另早於2000年,當年28歲的他在旺角活力卡拉OK被指非禮兩女,事主供稱姚在女廁對開走廊手舞足蹈狀甚猥瑣,將她們截停及擦過二人身邊,兩人分別感到胸及臀被觸碰。裁判官最終認為案件有疑點判姚罪名不成立,惟直言姚作類似性行為動作令人可疑及感可恥。他當年捲非禮案也沒向家人透露,僅以放大假解釋。
■記者羅日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