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啱啱就指「牛奶產品不等如牛奶」,因為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標籤)規例》,奶類所含奶脂不得少於3.25%,而除奶脂外,奶類中的奶類固體含量不得少於8.5%,即係脫脂、低脂等食品都只可叫「奶類產品」,叫消費者見到標籤上有牛奶二字亦要小心選擇;但係最後又話牛奶不一定比奶類飲品健康,媽我好亂呀!
其實小巿民好簡單,只係想知:唔係牛奶的牛奶,仲值唔值得飲用呢?
請教過外科專科醫生屈耀堅,他就指「牛奶產品不等如牛奶」其實只係界定唔同食品的定義,從營養角度看,人最主要是吸收奶類產品當中的蛋白質、維他命和鈣等,這些營養在脫脂過程中不會受破壞,所以飲用脫脂或低脂食品依然可吸收到所需要的養份,反而要留意的是,這些奶類食品中有沒有過多的糖、鹽或其他添加劑,影響健康。
早年流傳牛奶不適合人類飲用,屈醫生就指牛奶其實已是最接近人體需要、最易被吸收的奶類食品,而且比人奶脂肪含量低多於一半,絕對是好東西,只是某些人體內缺少了分解牛奶的酵素,以致對奶類出現敏感反應,就不適宜飲用。
至於多飲牛奶會致癌之說,屈醫生也指未有醫學實驗證實,所以大家可以安心飲用,只要不過量,飲牛奶還是對身體有益的。
記者:容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