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今年1月14日早上到立法會出席施政報告答問大會,立法會職員同日黃昏接獲電郵,聲稱立法會廁所內有炸彈,警方調查後沒發現炸彈,調查後以「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拘控一名年輕男侍應。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
23歲被告曾子建(圖)昨由手語繙譯員協助,他被指於案發當日在北角新都城大廈住所內向立法會人員方寶貞傳達虛假消息,意圖誘使方及他人相信立法會綜合大樓的廁所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13日等候律政司意見。主任裁判官錢禮准被告以現金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資料顯示,立法會秘書處案發當日接獲炸彈恐嚇電郵,警方搜查大樓各層、立會圖書館、餐廳及示威區附近公廁均無發現可疑物品。
案件編號:ESCC1076/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