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委會抽查市面22款牛奶及18款加入流奶脂或奶固體的「牛奶飲品」,發現8款牛奶飲品的包裝,容易令消費者誤以為產品是純牛奶。消委會稱牛奶飲品不等於牛奶,籲消費者仔細閱讀產品標示和成份,以防誤將馮京當馬涼。
消委會指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標籤)規例》,奶類指牛奶,包括忌廉及離脂奶,但不包括奶粉、煉奶、水牛奶、山羊奶或將奶類的成份與水混合而成的再造奶等配料,奶類所含奶脂不得少於3.25%,而除奶脂外,奶類中的奶類固體含量不得少於8.5%。
牛奶飲品則是指將流質奶脂與從牛奶衍生的其他固體(例如奶粉、奶固體等)合成的飲品,當中可能有食物添加劑或其他物質。
「飲品」二字細小不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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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是次調查發現8款牛奶飲品包裝上,「飲品」字體比「牛奶」細小得多,易令消費者混淆,誤以為產品是牛奶,包括保利、維記、Nestle、澳洲哈維及維他,全部均沒以最大字體標明是牛奶飲品而非牛奶。
《蘋果》即場量度過包裝字眼,其中澳洲哈維脫脂牛奶的「牛奶」二字高3厘米,但其「脫脂」字眼僅得0.8厘米高,字體細70%;維他系列飲品的「牛奶」二字高1厘米,但名稱右下方只有高0.3厘米的「飲品」字眼,易被忽略。
另一款維記澳洲牛奶,包裝驟眼可見顯眼英文字「Australian Whole milk」,旁邊「澳洲牛奶」高1厘米,但兩行字下面只有高0.3厘米的「牛奶飲品」,字體以紅色襯藍色背景,難以發現。
此外其材料是澳洲濃縮全脂牛奶,但製造商實為香港非澳洲。另一款Nestle牛奶飲品亦有相同情況,材料來自新西蘭但香港製造。
■記者蔡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