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掃管笏管青路11號一個露天停車場,前晚10時許,陳先生駕駛七人車載同妻子駛入停泊。其間不為意路中有一條長約10米、1米濶及1米半深的路坑,七人車左前輪跌落坑內。幸夫婦倆沒有受傷,陳報警求助,卻指警方不受理,要自行找拖車拖起。陳不滿該處有路面工程,但沒有任何指示或圍欄,非常危險。現場所見,該路坑長約10米,只三分一被鐵板蓋著。意外後地政署人員到場視察,指稱並非政府工程,只在現場豎起雪糕筒,避免再次有車墮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