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共2,643名港鐵乘客因違反港鐵附例被檢控,港鐵答應重新檢討附例,修改刪除其中欠清晰及不合時宜的條文。當中最具爭議的禁止乘客粗言穢語條文,將會訂出明確定義,只針對令人煩擾及厭惡的粗言穢語,罰款亦會由5,000元減至2,000元。
記者:麥志榮
在2007年兩鐵合併時,港鐵曾承諾會根據合併後的運作經驗檢討港鐵附例及輕鐵的西北鐵路附例,並在2009至2010年多次與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討論,但立法會當時未能就修例達成共識,港鐵亦認為毋須修例。至去年港鐵禁止大型樂器爭議,引起再關注港鐵附例是否合理問題。
違反附例檢控倍增
據港鐵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附例部份條文可以更為清晰一致,亦有部份條文已不合時宜,可修訂或刪除。港鐵將按2010年的意見作基礎,重新檢視附例,預計約需1年完成。港鐵去年共2,643宗違反附例被檢控個案,比前年1,030宗增加1倍,最多是沒有繳付車費及行李超出規定。
根據資料,在2010年討論中,立法會最新意見是禁止粗言穢語條文。議員認為不應包括私人對話,港鐵建議改為「禁止使用任何相當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厭惡的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而禁止衣着不恰當條文亦不清晰,港鐵建議改為「禁止以人員的合理意見認為可能會弄污或損毀任何其他人的衣着或衣物或個人財物的衣着或衣物」,違反以上兩項條文的罰款亦建議由5,000元降至2,000元。
禁播音樂 鈴聲獲豁免
其他港鐵考慮的建議包括禁止播放音樂條文豁免手機鈴聲;禁止飲食條文刪除企圖進食等字眼;另禁止在港鐵遊蕩條文將會刪除。
立法會前議員譚香文2007年乘港鐵時曾因鄰座青年與友人講電話時不停爆粗,譚勸阻不果報警求助,結果爆粗青年被檢控,罰款600元。
譚香文昨日接受查詢時表示,她認為禁止粗言穢語附例不應豁免私人談話,因為就算不是罵人,在擠滿人的車廂內大聲講粗口,其他乘客被迫聽「核突」說話,會感到不舒服,在行車途中又不能立即離開,的確構成滋擾,「你要講粗口可以返屋企講,冇理由要其他人受罪」。
市民評粗口例
何小姐:
「粗口難定義,有啲講咗人哋覺得唔係,但可能你覺得係。應要define清楚啲。」
張同學:
「(粗口係)文化一部份,唔應該執到咁正,就算捉嗰班人自己都會講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