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的恐怖襲擊,皆是伊斯蘭國所為,西方人對於伊斯蘭少數族裔產生恐懼和排斥,見到蒙黑面紗的少數族裔,好似見鬼一樣,遠遠躲開。
但是根據左膠理論,恐怖份子只是伊斯蘭國人,是極少數,不應該針對整個宗教,產生所謂「伊斯蘭恐慌」(Islamophobia)。
看見阿拉伯少數族裔,不必產生仇恨,只要恐懼,據說也觸犯了「種族歧視」行為。
然而,在歐洲,無論乘地鐵還是在機場,看見阿拉伯裔或臉上有鬍子的中東裔,產生戒懼,用懷疑與提防的眼光先打量之,有罪嗎?
伊斯蘭國恐怖份子當然不代表整個宗教。然而,馬航MH三七○,無端端改變航道,插水印度洋,出事之後,全世界也沒有人敢坐馬航飛機,馬航票價要大減價。
以左膠的大愛理論:MH三七○,只是一家航空公司飛機隊伍其中一艘。機師即使迷幻,或是隱藏的恐怖份子,也是眾機師之中的極少數,不代表馬航機師個個都是恐怖份子。
然而國際旅客,包括香港的閣下,在馬航失蹤事件之後,去馬來西亞的吉隆坡,或去東馬的陽光海灘渡假,都不敢再乘馬航,指定改搭國泰港龍。
請問這樣是不是一竹篙打一船人,「歧視」了整間航空公司的所有機師、地勤、空姐,以致「歧視」了一個民族?要不要舉辦許多論壇,開幾課講座,由平機會呼籲,深入論述「反歧視」的大愛道理?
神經正常的你,當然不會跟左膠廢話:這是亂世,馬航MH三七○事件之後,避坐馬航,是很正常的人性反應。不錯,只有一個機師出問題,只是極少數,但我要保命,我不跟你糾纏學術理論,下次去吉隆坡,我作出市場選擇,不搭馬航,選搭其他公司。
恐怖份子既是伊斯蘭國的人肉炸彈,那麼你下次在地鐵機場商場,看見阿拉伯裝束的男女,不必辨其善惡,遠遠的躲開。你沒有上前去辱罵挑釁,只是走避。不錯,你對那層黑面紗有恐懼,你沒有工夫研究什麼「以偏概全」的統計學,只知道以防萬一,走為上着。腿生在自己的身上,我走避,是我的行動自由。
這也算歧視?那就歧視好了,歧視到你改變裝束和習俗為止。當然,你可以不改變,但我的恐懼態度和反應也不變。這個世界幾時連恐懼、發抖、逃跑的自由也沒有?最大的恐懼,不是恐懼本身,而是連恐懼也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