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屈同袍打人 賴頭盔引發頸痛

交警屈同袍打人 
賴頭盔引發頸痛

【本報訊】休班交通警誤以為客貨車於行人路違泊而報警,並阻撓它駛離,再報警訛稱「差人打人」及被救護員制服在地,3小時內7次報警及5次拒絕出示身份證。交警承認3項報假案及一項阻差辦公罪,求情透露他因調任交通警後壓力大增,頭盔重引發頸患,又遇到市民無理投訴,及後患躁鬱症及曾企圖自尋短見。
記者:伍嘉豪

資料圖片

案發於去年7月27日早上,被告甘國倫(36歲)向保安員投訴大窩口邨富強樓外行人路有中型客貨車違泊,保安員解釋該車因附近清除污泥工程而獲房委會批准停泊,但被告不接受,兩度撥999報案。到場警員及警長先後向被告再解釋,但被告拒讓客貨車離開,並叫警長勿介入他與房委會之間的問題。
警長要求被告退後讓路,被告突然自行跌在地上及大叫「差人打人」,再報警稱有人襲擊及要求派救護車,其後兩度打999分別指警員推他及有救護員和警員將他制服在地。救護員嘗試處理被告傷勢但對方不合作及掙扎。警誡下,被告聲稱忘了大部份事件。
辯方求情透露任職警隊近18年的被告,2010年調職交通部後承受前所未見的生理及心理壓力,包括長時間戴頭盔及駕駛重磅電單車,致頸部疼痛需做物理治療,道路工作亦加劇其哮喘,部份上司因市民無理投訴而質疑其工作表現。被告及後患上狂躁抑鬱症,2012年求診後沒依時服藥。

官勸被告積極面對壓力

辯方續指被告心理問題間接導致更愚蠢行為,「差少少跳咗落去」賠上自己性命。被告太太、16歲繼女、同袍及立法會議員等求情信及警隊嘉許信和報告,均指被告盡責及照顧別人。辯方續說被告重犯機會極低,幾乎不可能再當警察,現已報考的士及巴士駕駛課程。
裁判官認為被告犯案時可能已有精神及心理問題而不自知,做職業司機壓力不會輕過警察,勸被告正面面對,「個天冇冧落嚟,唔好收收埋埋」,更指不適當疏導壓力會有毀滅性,「萬幸當時有人掹得住你」。被告准保釋至6月7日判刑,其間等候感化及精神報告。
案件編號:TWCC35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