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8歲女 養父還柙稱一時鹹濕 官明言判監

狎8歲女 養父還柙
稱一時鹹濕 官明言判監

【本報訊】一宗養父非禮養女案,揭發女童悲情身世。女童自出生後便遭生父拋棄,生母照顧她到3歲後,因要返回內地長住,便將女兒寄養到女教友家中。女童自此與女教友的父母同住,視兩老為爸爸及媽咪。然而養父於2013年至去年3月期間,兩度於家中胸襲她。她向朋友投訴,再由校方報警揭發事件。養父警誡下承認「一時鹹濕」犯案。
記者:歐陽聯發

報稱的士司機的63歲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求情指案件不涉及威嚇、暴力或利誘,案情不算最嚴重,女童X的醫生報告顯示她沒有表面傷勢。
被告遭拘捕後已坦白認罪,沒有狡辯。辯方又呈上兩封求情信,表示除了涉案兩次事件,被告都有好好照顧X。案情顯示,現年11歲的女童X於案發後再次搬家,現與外婆同住。

女童出世後遭生父遺棄

法官明言判監無可避免,被告實際上將X視作女兒,涉案行為屬違反誠信,要先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驗明他是否有特殊癖好。控方透露X或不願意再回憶事件,或未能取得其創傷報告。法官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被告不准保釋。
案情透露,自女童X於2004年出生後,生父便捨棄母女而去。到2007年,X母親將當時約3歲的X交給於教會認識的朋友、即被告女兒,同住於荃灣一個單位。被告本來居於內地,2011年7月回港,與妻子、女兒、X及一名家傭同住。
2013年6月或7月某日下午,當時X僅得8歲,被告讓X坐在其膝上,然後伸手入X衣服內,撫摸她胸部及背部,為時數秒。X受驚大叫並立即起身,被告反指X不聽話,出手想拉着X,剛巧妻子回家,被告才沒進一步行動。
至去年3月14日,X於客廳梳化睡覺,醒來驚覺衣服被拉高至頸及肩膀位置,褲子亦拉至膝頭,胸圍及內褲則沒有異樣。她其後向朋友投訴被侵犯,被告於3月20日被捕,承認「一時鹹濕」犯案,並解釋第2次犯案時,因聽見傭人回家,才匆忙用被蓋着X身體,沒替她整理衣服及褲。
案件編號:DCCC10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