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在北京舉行座談會,討論香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身兼該會理事的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稱,香港有人成立對抗及否定《基本法》的政黨,有人誤以為香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就無法處理,他指若出現叛國行為,《基本法》18條訂明中央有責任處理,港獨涉及叛國及違憲,甚至稱香港現有法律已非普通法,法律須人大認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其言論危險,破壞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莫紀宏昨稱有人以為中央既將23條關於國家安全的立法權授予香港,中央就管不到,強調23條其實非唯一的處理依據,因若出現叛國行為,《基本法》18條訂明中央也有責任處理。他又批評香港很多法律界仍抱有回歸前的普通法觀念,指回歸後特區政府依中國憲法成立,原有法律已轉換成中國下的法律,不可跟《基本法》有牴觸,指香港須樹立新法治觀,以中國憲法而非英國憲法為基礎。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出席民建聯路向營則時指港獨是偽命題,被人用作爭奪香港管治權,涉及犯罪。他會後被追問談論港獨如何違反刑事罪行中的煽動罪時未有正面回應,只建議細看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條文。
湯家驊反駁︰港不會以言入罪
對莫紀宏稱中央可介入香港處理國家安全問題,身兼民主思路召集人的湯家驊斥他漠視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湯強調香港與內地不同,不會以言入罪,若有人提出一些意見主張甚至組黨,而有關主張不為中央接受,在香港也沒有犯刑事罪行,即使組織有實際行動,甚至鼓吹暴力爭取政治目標,港亦有足夠法例處理。他強調《基本法》第18條可處理全國性法律,但《基本法》同時規定香港法律是由立法會制訂,而香港既有的普通法、刑法仍續有效,不認為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條文下,有任何空間容許人大常委會代替香港立法會制訂法律。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亦指已有《基本法》23條處理國家安全及分裂國家問題。對年輕組織標榜港獨是香港出路之一,陳弘毅指看不到需就此採取甚麼法律行動,亦不相信政府現有足夠證據檢控提倡港獨人士。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