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梁特】
【本報訊】特首幼女破例獲機場地勤送行李入禁區事件,越描越黑。保安局及民航處昨否認特事特辦,反指由職員將遺失的行李送交禁區內乘客的情況以往時有發生,今次做法沒有違反安檢程序。多名立法會議員圍插官員,工黨李卓人表示,梁振英濫權後要官員「搏命幫佢補鑊」,破壞整個機場安檢制度,威脅航空安全。
記者:陳沛冰 林俊謙
昨日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多名議員追問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及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有關梁振英被指施壓,要求航空公司職員為禁區內的女兒送行李事件。
黎棟國否認今次是特事特辦,辯稱若機場職員發現有遺失行李,會當失物處理;如何將失物交回禁區內乘客則按個別情況,由在場的航空公司、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等職員處理,但要符合三個原則,包括確認物主、行李須通過安檢及不影響飛行安全。黎棟國相信將來若有同類事件發生,也會以同樣方法處理。
議員:護主心切講大咗
當被追問為何一般市民要親自返回非禁區認領遺留的行李,但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不需要,黎棟國只重讀機管局日前的新聞稿;對於日後是否所有市民可有同樣要求,黎指要按個別情況而定。
多名議員質疑為確保航機安全,保安程序有否規定行李與物主必須同時進行安檢。民航處處長羅崇文首次表明,現時機場的保安程序,沒要求一定要物主與行李一起進行安檢;今次事件沒違反國際民航組織程序及其附件17的保安要求。
羅崇文又反駁,寄艙行李經過安檢時,乘客也並非同時在場,行李之前也經過多重人手及程序送抵機艙;故即使今次事件中行李與物主沒一起接受安檢,最重要是兩者進入禁區前也經過安檢。以往不時發生職員將行李送往禁區內乘客的情況,相信將來都會有,但他未能提供數據。
李卓人批評,特首梁振英濫權後要政府高官「搏命幫佢補鑊」,破壞機場安檢制度。「如果唔係特事特辦,梁振英個女就唔使拗,立即送(行李)入去」。事件連累機場職員,「將來所有人攞住機管局個聲明,唔該你送入嚟,機場員工無端端做多好多嘢」。他指現時核心問題是梁振英與航空公司職員通電話的內容,要求梁交代。
公民黨梁家傑斥責,黎棟國「護主心切,講得大咗」,指物主與行李必須一起經過安檢,是避免中途有人將違禁品如白粉放入行李。黎棟國反駁,他關注的是爆炸品等危險品,指梁家傑將問題扯得太遠。社民連梁國雄質疑,梁頌昕既非懷孕或傷殘,為何有特權獲送行李入禁區。
民主黨胡志偉批評黎棟國言論不負責任,為求替梁振英開脫而犧牲本地航空安全。他指寄艙行李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已確認物主,運送至飛機的過程中設有多重監察;與梁頌昕是次遺失行李,其間可能有他人接觸過行李,及沒當事人當面確認情況不同。他要求梁振英、保安局及機管局立即認錯。
保安局及民航處護主與議員質疑
保安局局長 黎棟國:
‧(是否可由他人代送行李入禁區)由相關職員包括航空公司職員按實際情況處理,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包括確認物主、行李通過安檢及不會引致飛行風險。
‧並非特事特辦,今次沒違反機場保安程序。
民航處處長 羅崇文:
‧機場保安程序沒要求物主與行李一同接受安檢,國際民航組織只要求所有人及物品進入禁區前要經安檢,今次事件沒違反該組織附件17的保安要求。
‧以往航空公司及機場保安公司曾用類似方法處理同類事件,將來可能會有同樣情況發生。
社民連 梁國雄:
梁頌昕既非懷孕也非傷殘,為何機場可豁免她自行取回行李?
民主黨 涂謹申:
梁小姐是否很特別、值得同情,抑或因為她慘、她的身份,為何會這樣批准?
公民黨 梁家傑:
如果運送遺失行李過程中有人放入一包白粉,入境時物主被拘捕,責任誰屬?
資料來源:立法會特別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