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抱B男金鏈 道友候懲

搶抱B男金鏈 道友候懲

【本報訊】無業吸毒漢為求財買毒品,隨手拿起鐵通,尾隨手抱7個月大兒子步上唐樓回家的年輕爸爸,威脅傷害其子,復扯去其金頸鏈及從後扑頭,然後逃脫變賣。被告昨承認搶劫罪,求情稱願向事主賠償損失及湯藥費,但礙於他已將近半涉款存入銀行,而他被還柙未能提款。法官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8日,待辯方考慮如何交出足夠賠償。
案發於去年9月17日早上近11時,抱男嬰的22歲姓呂男事主在旺角通菜街唐樓梯間遭51歲被告蔣偉倫行劫,被搶價值1.5萬元的純金頸鏈。事主額頭有紅印,其子無礙。

稱因還柙無法賠償

被告事後到金舖變賣金鏈獲11,627元。他將其中5,500元存銀行,並將約4,400元花在毒品、食物及賭博上,稍後又再提款。警憑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同晚在附近一遊戲機中心拘捕被告,搜出約4,800元現金。
辯方求情指被告打劫只為買毒品,他願向事主賠償,惟被捕後現金不足,又因正被還柙沒親人亦居無定所,警方又未能代為提款,故無法賠款。
案件編號:DCCC145/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