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特事」不「特辦」 - 高慧然

假如「特事」不「特辦」 - 高慧然

香港「第一家庭」又生事。689太太(簡稱6太)送另一個女兒(簡稱6女)機,6太以特殊人員身份直接把6女送進候機室。結果發現遺留了一件行李在禁區外。
根據機場保安條例,任何人要取回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都必須由行李主人親自出去領取,然後再經過安檢進入禁區。但6女拒絕。6太更向工作人員表示:「你哋應該都知我係邊個,行李裏面沒有違禁品。」
6女更厲害,打通689電話,然後把電話直接交給機場工作人員,689在電話中要求工作人員稱呼他為「梁特」。這個「特」,很顯然是「特殊」的「特」、「特權」的「特」。
最後,6女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終於以特殊方式進入禁區內:由機管局派員做人肉速遞員。
香港國際機場是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平均每隔兩分鐘有一班機起飛降落,來往世界各地。機場安檢工作對所有進出機場的人一視同仁,任何法治社會(而非人治社會)絕不會認同機場安檢部門用「面孔辨識法」去判斷某人的行李內是否有違禁品。
作為香港「第一家庭」,更有責任去尊重、遵守、維護良好的安檢制度,而不是為一己之便利一手破壞它。6氏家庭有一個特徵,這個家庭的絕大多數成員,無論讀過多少書,在甚麼地方接受教育,行徑卻同強國人無異。真詭異。
假如「特事」不「特辦」,不知結局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