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獲獎引來幾個業內人士批評的雜音。有的說,50萬的製作怎麼配拿最佳電影獎?有的說,《十年》只得最佳電影一項提名,其他單項一個都沒有,也就是沒有一點突出,怎成就整體「最佳」?有的說,評審被政治綁架,被情緒綁架,有人在背後操作,評審機制要檢討。批評者據說都是「資深電影人」。
倘若說50萬製作不配拿最佳電影,那麼是否投資越多就等於越好?金像獎有不同獎項,影評人舒琪表示,除了最佳電影是頒給整個製作團隊外,其他單項都是頒給同一電影某部門的主創者的,《十年》由五部短片組成,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是五部短片的主創者。比如廖啟智表演出色,但他只是其中一段、而非全片的男主角,與其他長片男主角無從較量。就投票機制,從評審畢明、舒琪和其他文章得知,是記名投票。先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投票選出提名名單,得票最高的首五名進入第二輪評選。投票者要在表格上填寫姓名和簽名。第二輪就由「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以記名投票選出得獎者。「專業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影業內人士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十三個屬會包括電影導演會、演藝人協會、電影編劇家協會、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戲院商會等,外加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應囊括香港大部份電影工作者,有千人投票。
在政治選舉中,不記名投票才是民主,因為防止當選者對投票族群作政治報復。但在金像獎這種專業選舉投票中,則記名投票才合理,因為投票者大都是圈內人,與參選者有千絲萬縷關係,為防造馬,記名讓每人為自己一票負責。
投票者既然大部份是電影從業員,而目前九成電影人都仰賴大陸市場。大家都明白中共的「藝術離不開政治」(其實所有事都離不開政治)的取向,因此在過去兩年的社會對抗中,電影人極少走出來表態,而支持傘運抗爭的藝人遭到大陸封殺也眾所周知。考慮到這種政治現實,幾乎所有關注金像獎人士,包括我在內,對《十年》會得獎都不看好。自稱「半個電影人」的陳詠燊在一個專欄中表示:「《十年》能夠奪獎,對於香港電影界的代表意義,是大得接近不可思議。」因為這些參與投票的香港電影人,「口裏說不,身體卻很誠實」。雖是記名,但想到或許「罪不治眾」,也就憑專業精神投下良心一票。
是「政治綁架電影」嗎?不錯。否則怎麼會有那麼多「資深電影人」在頒獎禮後說那些向中共表態的外行話?怎麼會電影在社區放映如此擁擠,而居然在獲獎後沒有影院要放映?投票給《十年》的電影人,不是被「政治綁架」,而是對「政治綁架電影」發出抗議聲音。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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