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毀金塔判社服

兩青年毀金塔判社服

【本報訊】兩青年辯稱誤信撞鬼及惹怒鬼魂會帶來好運,去年1月兩度用鐵棒砸爛天水圍沙江圍的150個金塔,再向另一金塔小便,早前承認兩項刑毀罪。裁判官斥兩人對先人不敬,尤其前日是清明節,「你諗下啲村民點樣拜祭」,判兩人24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因兩人沒經濟能力,毋須賠償逾32萬元維修費。感化報告指被告林嘉樂(圖)及邵俊偉(均20歲)早前齊向感化官否認毀金塔,律師解釋兩人誤會此舉對求情有利。兩被告母親在求情信自責管教失敗,致兒子是非不分。裁判官判刑指,兩被告已是成年人,應明白人對先人抱有懷念,尤其次被告父親早年去世,更應體會箇中道理。
案件編號:TMCC355/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