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3月29日向政府提交意見書,要求檢討歧視條例,提出73項建議,其中「居民身份」一項,詭異地把內地人納入其中,變成「居民身份(包括內地人)」。內地人怎麼會包括在香港居民之範圍呢?內地人甚麼時候成了香港居民的一份子呢?若是,可以享有跟香港居民一樣的權利、福利、義務嗎?
而最大的問題是:內地人是有獨立意志、有選擇的人,平機會憑甚麼把他們納入香港居民的範疇?平機會這麼做,會不會太居高臨下了?問過內地人了嗎?他們是否希望自己從屬於香港居民,委屈地被納入括弧之內?
內地人,有自己堂堂正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身份,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下的一切權利與義務。貴為強國公民,走出國門,備受敬重。明明是一國之公民,為甚麼將內地人降呢,將他們納入為香港居民呢?香港,只是一個仰賴中國鼻息,水電肉菜都要中國輸送的可憐小島,要不是內地人慈悲而慷慨,來香港消費支撐起香港經濟,香港人早就餓死,香港早就變荒島了。這樣一個小島的平機會,居然大想頭到以為可以居高臨下將「內地人」這三個字納入「香港居民」後的括弧之內,未免妄自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