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年前一宗倒泥事件引發血案,農民黃桂初不滿家園先被倒泥,再遭多名大漢強行放置挖泥機,揮刀斬傷3人後被判囚3年8個月。事隔兩年,《蘋果》發現泥頭不單未清走,再涉違《城市規劃條例》,原屬農業用途的土地,現址變成貨櫃場。規劃署承認當地涉違例發展,已向地主發「恢復原狀通知書」,促月底前移走硬地。
兩年後變車場櫃場
涉事土地在元朗八鄉錦上路元崗新村,自2008年起有人傾倒廢料,離黃宅不足10米。黃家將車輛停泊屋外小路,阻泥頭車駛入。2014年4月26日,3人到訪黃家,以起路為由要求移走車輛,更停泊一輛挖泥機在其寓所旁。黃交涉時覺對方語帶威逼,為保家園和妻女,拿起柴刀劈3人,最終因蓄意傷人罪囚3年8個月。
事隔近兩年,記者重返現場,黃家在案發後被迫搬離元崗新村,而泥頭並未移走,僅鋪了一層瀝青變成停車場,較鄰近的黃宅高1米。有村民透露,今年有人將地方平整成車場。黃宅另一邊農地在斬人案後再涉違規發展,變成貨櫃場和工地。記者曾透過中間人想訪問黃家,惟一直未獲回應。
農民因阻止倒泥犯罪入獄,而部門至今未能叫停倒泥。地署指涉事地段屬舊批約農地,堆積泥頭沒違地契,但部份地段建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違相關條款,已發警告信,要求限期前糾正,否則釘契,若違契情況持續,會按程序重收有關地段。
規劃署指去年調查發現該土地有涉及儲物用途(包括貨櫃)及停泊車輛的違例發展,同年6月23日向土地註冊業主發「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違例發展。署方亦發「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今年4月26日或以前移走該地上的鋪築硬地及在部份土地上種草。記者早前發現櫃場仍在運作,工人無回應會否還原土地。環保署指自2009年至2014年3度到場,發現該地段已被平整,無發現有泥頭車出入或傾倒泥頭事件。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