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庭即與小三耳語

離庭即與小三耳語

【本報訊】近年頻代表海關在記者會亮相的李漢華,2002年在深圳娛樂場所搭上年輕21載的童曉紅即搞婚外情,5年後更誕下女兒,該對忘年戀人連日來審訊均毫無交流、看似十分避忌,但昨獲判無罪後,兩人在庭外多次耳語,又一同商量如何避開記者鏡頭,最後前後腳乘坐友人的私家車離去。

官:指控是婚姻質素問題

控方多次強調,李、童兩人才是真正的夫妻關係,包括童所使用的電話由李登記;童每次來港產檢期間,李均放事假;而每次支付「假丈夫」酬勞及產檢費用時,李均透過櫃員機提取相約款項;兩人更在童「假結婚」當天一同離境,力證兩人關係不尋常。
早於1986年已婚的李,在2011年着手申請兩人長女來港,童在前年獲批單程證後,母女隨即入住李租住的深井浪翠園單位,李不但持有相關住戶證,又稱童為「老婆仔」。控方遂指基於李已婚,不能申請童來港定居,才串謀以假結婚方式讓童來港團聚。
裁判官分析證據時以兩人的女兒作重點,認為李、童之間育有一名長女,兩人在金錢上有轇轕並無不妥;又指兩人雖在「假結婚」當天一同離境,但僅能證明兩人關係可疑,未能推翻「假丈夫」口供的矛盾之處。
就童在2013年底誕下的次女,雖然童曾向李傳送次女照片說「不會吧,自己的女都會忘記」,裁判官反指不知童所言「自己的女」是否真實,認為考慮李、童之間,及廖、童之間的關係後,僅能證明3人關係混亂,所謂「假結婚」的指控是廖、童之間的婚姻質素問題;又指欺騙感情、外遇等婚姻質素問題非法庭所考慮。裁判官同時批准李及童兩人的訟費申請。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