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終止租約 菜販覆核

被終止租約 菜販覆核

【本報訊】在灣仔街市經營菜檔7年的六旬菜販,因在12個月內4次違反《公眾街市規例》,放置物品阻礙街市通道,去年10月遭食環署長終止租約。菜販提上訴但被駁回,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同一街市另兩名同樣年長及文化水平不高的租戶均上訴得直,認為終止租約政策不清晰,要求推翻署長決定。
申請人麥明生指,4次違例定罪紀錄分別於前年6月至去年6月間,每次只需書面認罪和交罰款,故他未必了解違規嚴重性,不應不合理地由罰款直接跳至永久終止租約。
入稟狀又指申請人知識水平低,他是一家經濟來源,終止租約等同抹煞生計。食環署長沒考慮申請人知識水平,其警告信亦無講明必會終止租約;基於政策模糊,認為署長及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決定應被推翻。
案件編號:HCAL65/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