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爭自主】
【本報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昨公佈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管治檢討報告。報告無提及特首應否必然出任大學校監,但稱特首委任大比例校董會成員,而獲委任是「公民榮譽」,此舉「可能對(大學)管治造成嚴重後果」。有立法會議員指報告點出特首委任校董會成員是「分餅仔」的政治酬庸。
記者:陳沛冰 廖梓霖 葉偉東
報告由教資會委託利物浦大學前校長Howard Newby撰寫,超過50頁,比較英美等各地大學管治與香港分別,並諮詢本地98名持份者,包括大學校長及教職員等。去年9月遞交,教育局事隔半年才表示接納及公佈。
報告無觸及行政長官應否必然出任大學校監問題,但提及校董會業外成員的「獨特委任方式」令管治問題更複雜。因特首以校監身份委任相當大比例的大學校董會成員,有些大學預留一定席位給創校慈善機構或基金成員,做法與大多數國家不同。不少海外國家大學校董會自行委任成員,並成立提名委員會負責。報告指本港大學校董會成員獲委任,被視為一項「公民榮譽」,反映委任是沒系統地考慮大學所需,令校董會無法吸納所需專長,可能對管治造成嚴重後果,意味或損院校管治。
議員:委任制是政治酬庸
報告又指大學無法控制校董會成員的委任,「大學通常提出看法,但最終有多大程度獲得採納,則時有不同」。大學並無制訂一份對不同專長要求的準則,可用作與教育局及行政長官辦公室討論的基礎,令問題更難處理。報告建議大學應各自制訂對校董會成員不同專長要求的準則,並定期檢討。
報告稱教資會以撥款為本引導高教界的發展形態,並非完全收效;所有大學都致力成為研究為主導的世界級學府,難符合公眾利益。報告認為校董會成員需在院校自主與向公眾負責取得平衡,建議探討訂立問責框架文件,規定校長及校董會每年匯報。教資會表示將成立工作小組落實建議。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稱報告沒提特首必然出任大學校監是一大遺漏;特首委任校董數目太多而無公開準則,予人政治酬庸之感,損院校管治。被踢爆涉嫌系統性偽造文件的國力書院,其校長李以力就由特首委任成嶺南大學校監,反映現時委任制問題。
檢討報告要點
‧校董會成員招募及就任培訓
有新成員對職責感困惑,而被委任者未能配合校董會所需技能;建議制訂物色成員準則,為成員提供培訓,加強對大學認識
‧校董會成員責任
成員需在院校自主與向公眾負責取平衡;建議訂立問責框架規定校長及校董會每年匯報
‧校董會在策略規劃角色
部份成員甚少參與策略規劃以訂立工作優次;大學應制訂主要表現指標,讓校董會評核大學有否按照議定的工作進度
‧風險管理
高層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方法較被動及粗疏,中低層管理人員更甚;校董會應制訂風險管控表
‧轉授職權安排
現時校董會通過轄下委員會或小組分擔職務,就不同範疇向校董會提供意見;校董會應闡釋轄下組織,及有轉授職權及匯報機制
資料來源:《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