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向廣田新業主發律師信

房委會向廣田新業主發律師信

【本報訊】藍田廣田商場被領展拆售後,新業主友文投資有限公司被揭發向商場內一直繳交優惠租金的5間非牟利機構收管理費,並將租約年期縮減至7個月至1年,涉嫌違反契約規定。房委會證實已向該公司發律師信,要求撤回收取管理費,若新業主拒絕要求,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涉違契收管理費

友文投資被指向廣田商場5間非牟利機構收取契約訂明的優惠租金外,額外收取相等於租金逾八成的管理費。《明報》昨報道,指近日友文投資向相關機構提出新租約,租約年期由以往3年縮短為7個月至14個月不等,並列明機構需承擔維修費用。報道引消息指暫未有機構簽新約。
房委會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房委會與領展就拆售商業設施買賣契約中的限制性契諾規定,商業舖位業主須以優惠租金租予指定非牟利機構,並提供3年租約,房委會亦會負責維修相關舖位。因此房委會已向廣田商場業主發律師信,要求撤回收取管理費,否則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社會福利署稱已知悉房委會發律師信要求廣田商場業主撤回收取管理費,該署會繼續與房屋署及受影響機構聯絡,提供適切協助。
本報昨嘗試聯絡友文投資董事之一譚繼查詢事件,惟截稿前仍未聯絡到他。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