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羅君兒綁架案昨在深圳審結,被控綁架罪及接贓罪等8名被告全部認罪,法院押後宣判。初時否認是主腦的猶敦魁突改口承認是主謀,為其中3名被告求情輕判;前日聲稱安慰受驚的羅君兒時一度流下同情淚的另一主犯王譽錕,昨再在庭上打感情牌,律師指他對待羅如上賓,雙方曾大談愛情觀,並說再相處下去隨時產生感情。
《蘋果》記者
被控綁架罪的猶敦魁(38歲)、王譽錕、王立波(31歲)、熊登輝(22歲)、張襖江(32歲)、毛小兵(29歲),以及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梁起順(47歲)及港人戴迅輝,昨繼續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8人認罪 猶敦魁突認主謀
猶敦魁的代表律師上午重申猶非主腦,因他年紀較大才被指為主謀。不過,猶敦魁於下午自辯時突然直認「我是主謀」,願意承擔所有罪名及任何懲罰,並指熊登輝、張襖江及毛小兵是聽他指揮,其中熊登輝身世坎坷,自幼父母雙亡而誤入歧途,希望法院對3人能從輕發落。另一主犯王譽錕的代表律師則指,羅君兒未有受嚴重傷害,又稱王沒打罵及要脅羅君兒,見她僅穿睡衣衣衫單薄,更提醒她多穿一套衫,並着她帶多一對鞋替換方便行山。羅君兒被帶離獨立屋後,各被告輪流孭她上山,之後於山上築起帳篷,讓出較好位置給她休息,又讓她看書解悶,買喜歡吃的食物給她,又說她有較大自由度可以在附近散步。
律師又稱,王譽錕不時與羅君兒聊天交流,談到愛情觀、人生觀及學校情況,律師認為假如雙方相處時間再長一點,不排除會產生感情。他又說,各被告曾商量過,縱使取不到贖款,也會釋放羅君兒,對她保證「一定放人」來安撫她,所以案件情節不算嚴重 ,不可與其他綁架案相提並論。
公訴人建議判囚至少十年
被告熊登輝反駁控方指控6人預謀犯案,說自己沒參與,強調到深圳時仍不知情,直到被安排孭羅上山始知是綁架。被告毛小兵指控司法機關人員將其他被告、現場相片放在桌上,叫他簽名確認;想查看照片時,即被喝令「簽名就可以」,質疑做法不公。
另外,梁起順及戴迅輝均否認存心收取贓物,「知就唔會收啦」,梁起順甚至質疑被盜珠寶價值225萬元人民幣估值偏高。曾被指為疑犯之一的蔣正華,以證人身份提供書面口供,指在事件中擔任蛇頭角色,為綁匪領路,指猶敦魁在他安排偷渡下多次到香港爆竊。公訴人指,被控綁架的6名被告「性質惡劣」,建議重判量刑10年以上,同時宣讀羅君兒的供詞,引證羅被擄走時曾害怕會死及睡不着,足見受害人處於脅迫恐懼,駁斥辯方的「無傷害、暴力情節輕微」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