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阿婆告上法庭業主終同意恢復煤氣

9旬阿婆告上法庭
業主終同意恢復煤氣

《蘋果》獨家報導紐約麥迪遜211號公寓大樓的業主惡意中斷煤氣供應4個月,企圖迫遷租客,再用更高的價錢租給他人,11戶租客於是在曼哈頓法律援助署及亞洲人平等會(Asian Americans for Equality)的協助下,於周四到曼哈頓家事法庭控告業主,最後迫使業主和解,同意3個月內重新提供煤氣,期間每月給每戶150美元的補償金,住戶伍先生激動地說:「如果沒有他們(指法援及平等會),我們死定了!」

駐紐約記者:陳郁仁

麥迪遜211號公寓從去年12月開始就沒有煤氣可以煮菜,連年夜菜都沒辦法在家中吃,多次跟屋主反應也沒獲得改善,這棟大樓的住戶多是年邁的華裔長者,5名長者年齡更超過80歲,大家得每天辛苦走出門買食物,或用電爐慢慢煮菜,加上大樓線路老舊,不時還會斷電,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住戶透露,煤氣被無故切斷只是導火線,這幾個月來,業主不僅威脅恐嚇租客「準備坐牢吧」,還故意不定時斷水、斷電,牆壁龜裂、屋頂漏水也不修理,放任公寓內老鼠肆虐,想盡辦法要迫走原本住戶。

這些老住戶由於受到紐約法律保障,業主不能任意亂漲租金,每月可以約幾百美元的租金住在原本公寓,跟曼哈頓當地動輒2,000至3,000美元(約1.56萬至2.34萬港元)的租金相差甚大,所以業主不擇手段迫走原租客,想用更高的價錢出租他人獲利。

住戶伍先生透露,新屋主去年9月剛買下麥迪遜211號就想趕走租客,不但曾經打官司要趕租客,最後官司輸掉,又先後出過1.6萬美元(約12.48萬港元)與3.6萬美元(約28.08萬港元)的價錢,叫租客搬走,有租客搬走後就後悔了,因為外面租金更貴,現在剩下的13戶原租客,屋主也想叫他們全部搬走。

伍先生說大家之所以會站出來告業主,是因為「他把我們搞得很麻煩,沒煤氣可以煮飯,熱水又忽冷忽熱,大家又不是有錢人家可以出去吃飯,自己買電爐來煮飯也要錢,且電爐無法炒菜,青菜都黃掉不好吃,對健康也有影響。 」

住戶們在亞洲人平等會與曼哈頓法律援助署的協助下,步行到曼哈頓家事法院向業主提告,當中包括多名80至90歲的年邁婆婆,也紛紛拄着拐杖、在家人攙扶下前赴法院。

住戶韓婆婆說,希望上法院後可以解決這件事情,讓住戶有煤氣可以用;另一名住戶陳婆婆也說,希望屋主快點給我們煤氣煮東西,沒有煤氣用電爐煮東西很不方便。

業主未有親自出庭,僅派律師埃利希(Robert Ehrlich)出席,律師一到法庭現場看到所有年長住戶都親自出席,沒來由的就勃然大怒,怒斥:「為何把所有住戶都帶來?」接着就消失了半小時,讓這些年邁的長者坐在法庭外走廊枯等。

法官希望雙方能達成和解,法援署的律師原本提出希望業主在2個月內修好煤氣,並且每個月提供每戶300美元(約2,340港元)的補償金,但業主不答應,雙方在經過近6小時的談判後,最後達成協議,業主同意在3個月內修好煤氣供應,並且從今年1月起,每月減免150美元(約1,170港元)的房租作為補償。對此住戶們表示,「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現在只希望早日有煤氣能煮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