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在內地審訊不當

辯方質疑在內地審訊不當

【本報訊】bossini後人羅君兒綁架案牽涉中港兩地,是近年備受關注的「一案兩地審」案例,內地近日率先開審,而香港法院則排期至明年才開始審理。
案件昨日續審,被告王譽錕的律師於陳詞期間,質疑內地今次審判的正當性,並提出案發地點是在香港,深圳警方應只為協助香港警方調查,但現在內地卻成為主審的角色,而且又比香港更快判刑,倘若屆時兩地判刑懸殊,會對8名內地被告造成不公。

各被告昨由囚車載走,等候判決。

中國律師:境內被捕有權審

中國執業律師吳志強表示,在現行的制度之下,中港兩地未有簽訂逃犯引渡協議,因此,今次案件雖然是在香港發生,不過,由於疑犯是內地居民、被捕及處理贓款等都在內地境內進行,所以內地根據其司法管轄權,可以就案件進行審訊。
相反,在香港落網的疑犯,就不會被送返內地接受審訊。吳志強表示,理解很多涉及中港兩地罪案的疑犯,都希望爭取在香港進行審理,因為「同一條罪行,香港最多判終身監禁,但內地有機會被判處死刑」。
中國問題專家兼時事評論員潘小濤認為,綁架案中內地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的質疑,表面雖然屬充份及合理,不過,其目的似是站在被告利益立場出發,相信其出發點並不是為要保障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就今次事件可能會引起公眾對司法管轄權的關注,惟潘小濤就強調,絕對不贊成香港及內地簽訂逃犯引渡協議,因為「兩地司法制度絕對唔同,如果簽咗,佢(內地法庭)隨便話引渡就引渡,我哋好多人可以死得,唔好以因為一單案而放棄我哋嘅堡壘」。
■記者鄧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