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租津助家暴受害者白思豪:不可能與加害者同住

籲租津助家暴受害者
白思豪:不可能與加害者同住

紐約市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呼籲紐約州州政府放寬家暴受害者租屋補助申請資格及預算,他指若受害者沒錢租屋,只會跟孩子們一起成為無家可歸的遊民,「家暴受害者,不可能再跟加害者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駐紐約記者:陳郁仁

最近紐約華人社區發生多宗家暴案件,當中來自福州的母親李林(Li Lin),更將兩歲女兒「倒豎蔥」浸死浴缸,引發各界關注,白思豪周三在市政廳(City Hall)的藍屋(Blue Room)與家暴受害者及協助家暴受害者的組織進行圓桌會議,白思豪說:「家庭暴力可以毀了很多人的生活,不只是受害者個人,他們的孩子也受到影響,許多家暴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孩子變成無家可歸的人,因為他們不能跟那些打他們的人再住在一起,但他們又沒有其他選擇,所以我們想要在各種方式上幫助他們。」

會議上一名有3個子女的非裔母親說,最小的孩子曾目睹到家暴經過,至今仍留有傷痕,她和孩子們被送到收容所後一直找不到可負擔的公寓,曾經尋求各種協助,一直只能在等候名單苦等,非常令人沮喪,「我到底要住哪?我只是想要回到正常生活,慢慢復原」。

這名母親說,對於大部分受家暴婦女而言,最大挑戰就是能有一個正常居住的地方,能回到自己的家和自己的房間,這是復原的過程,「這不只是無家可歸或家暴受害者,而是如何回歸做一個正常人」。

家暴受害者通常會先被安排到收容所,等到找到公寓再搬出去,回復正常生活,但不可否認的是,紐約房租很貴,雖然州政府有提供「家庭驅逐預防津貼」(Family Eviction Prevention Supplement,FEPS),讓市民申請租屋補助,但根據規定,因家暴從家中逃走,不等同於被從家裏驅逐出來,所以這些家暴受害人,不像被房東趕出來的人般可以申請補貼,市政府呼籲州政府放寬限制,讓這些家暴受害人也可以符合申請補貼的規定。

白思豪表示,根據美國住房及城市開發部(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所公佈的數據,要在紐約居住,每個月最低負擔是1,515美元(約1.18萬港元),FEPS的補助只得每月1,050美元(約8,190港元),比最低負擔金額少500美元(約3,900港元),且金額10年來都沒調整過,希望州政府可以提高預算,這樣未來5年便可以幫助8,300個家庭,給約2.5萬名紐約市民一個家。

紐約市人力資源管理局(Human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局長班克斯(Steve Banks)說,市政府願意提供1,970萬美元(約1.54億港元),如果州政府願意投入830萬美元(約6,474萬港元)的話,紐約市就可以獲得額外的3560萬美元(約2.78億港元)的聯邦政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