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和稱遭長實扣起工程費

俊和稱遭長實扣起工程費

【慈山寺承建商索償案】
【本報訊】長實主席李嘉誠出資興建的大埔洞梓慈山寺,遭承建商俊和建築追討2億工程費用案,昨正式開審。俊和及僱請其負責工程的善慧有限公司分別在庭上做開案陳詞。俊和指2013年7月遭逐出工地兼扣起工程費,但指工程延誤並非其責任。而善慧則否認有干擾工程,並認為工程延誤是俊和管理不善所致。

寺方多番改動致延誤

原告俊和在2013年8月入稟時曾指,2010年12月投得慈山寺主要工程合約,翌年3月正式開工後,發現工程其實由長實主導,對方並不斷就工程向俊和提出要求,對建材要求極刁鑽,長實高層又十分挑剔,工程多番改動,令成本暴升、工程延誤,但最後卻以此為由終止合約,將俊和逐離工地。
被告善慧於開案陳詞中則否認曾干擾原告施工,更反駁俊和稱2012年11月4日舉行的「入藏大典」令工程延誤的講法,指舉行日期是雙方同意,當時善慧僅要求能使用工地內供男女貴賓的住房及大雄寶殿,沒提出不合理要求。善慧稱,俊和從無投訴工程因此延誤,或為此要求延長完工日期,反之俊和副主席彭一邦曾於往來的電郵中確認,工程會於2013年的5月底如期完工,惟結果並非如此。善慧指彭於信中又提及,會動用俊和資金為防漏及石材等出現瑕疵工程作修補。
俊和稱被告在2013年7月2日將其趕出工地同日,即扣起1,400萬元工程費,又將尚餘工程當瑕疵交另一公司「執漏」,然後向俊和反申索比原訂項目工程費更高費用,對俊和不公。
原告又引述被告指,俊和按合約可獲3.48億港元工程費,加上一些工程改動後,俊和應得4.5億元,最後俊和收取了3.85億元,現尚欠6,500萬元。但俊和指經專家評估後,現向被告申索2億元。被告一方早前曾向法庭提出要求修訂向原告的反索償,由原本的1.5億元,上調至1.65億元。
案件編號:HCCT29/13
■記者蔡少玲